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有所上升,且呈现低龄化趋势。网络世界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家庭监护缺位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未成年人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
2023年9月27日,由团广东省委推动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于当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构建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共同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支持体系的工作将更加高质量开展。
2023年以来,共青团梅江区委结合县域实际,围绕改革团的资源筹措机制,推动构建“共青团+N(政府职能部门)+高校+社工组织+社会志愿者力量”携手合作的“金字塔”模式。
深化合作
推动形成“未保”社会支持体系
团区委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单位合力,与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梅州市梅江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以成员单位、行动合作单位、各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及创建单位为依托,以“青年之家”实体化阵地、青少年心理咨询团队、律师志愿团队为支撑,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结合梅江区特点,创新宣传方式,贴近未成年人喜好,凝聚多方力量,进一步加强协作,拓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共同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推进高效。
拓展载体
构建“未保”社会化新格局
依托梅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通过多方合作的模式,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建设“向阳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总面积约550平方米,根据“向阳树”品牌主题,划分三大功能区域,涵盖智能体验式、趣味沉浸式普法等项目。
通过“培植典型、以点带面、分层推进”的方式,以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相结合,推动案前预防与案后挽救有机结合,开创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心理关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自基地启用至今,每月联合开展两法宣传、校园欺凌、性侵自护、电信诈骗、家庭教育指导等不同主题系列活动,共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普法宣传活动等16场,服务约1500人次,服务建档70个,社会调查服务110人次,基本帮教110人次。推动发现、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新问题,构建“未保”发展共同体。
建设队伍
全面提升“未保”服务能力
共青团梅江区委建立以区、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四级团干部为主的普法“干部队伍”,各级团干部带头参与普法,以“主题团队日”“团干讲党团课”“青年讲师团”为载体,线上、线下为团员青年、在校学生、社会青少年讲授了100多场次党团课,各项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全区3万多青少年群体。
与鼎和社工服务中心签署《青少年事务社工协议书》,组建由16名专业青少年事务社工、心理社工等组成的服务队,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司法保护等服务,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线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
与辖区高校嘉应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引进1个心理学博士团队,组建青年大学生为主体的心理健康辅导队伍,驻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建立以乡村振兴志愿者、志愿者联合会、返乡大学生为主的普法“兼职队伍”,通过让志愿者们深入社区、走进校园等形式,充分发挥其才能,共同参与青少年普法宣教,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保护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南方日报记者梁时禹
通讯员韩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