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和13日,广西和山东两地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分别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这些专项债的落地,意味着山东、广西一批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因此获益。业内人士表示,补充资本金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中小银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作为外源型资本补充工具,中小银行专项债2023年以来发行节奏明显加快,规模已远超2022年同期。证券时报记者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截至12月11日,包括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在内的16个地区在2023年完成发行了19只中小银行专项债,规模合计达2082.8亿元,远超去年同期的63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山东、广西一批银行获益
12月11日,根据深交所官网披露,2023年山东省政府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于12月13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该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发行总额250亿元,票面利率2.92%。
日前,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披露的相关文件显示,该批25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募集资金后将主要通过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用于支持莱商银行、烟台银行、济南农商行、东营农商行等省内84家城农商行的资本补充,主要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除了山东省以外,广西也在近日完成了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发行。深交所12月8日公告显示,规模为27.8亿元的广西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将于12月12日起上市交易。根据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披露的文件,此次发行的债券用于阶段性注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广西农信联社”)改革后新设机构,支持其补充资本。
今年1月,广西农信联社召开会议,决定在广西农信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原有债权债务将由新组建的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承接,新设机构筹建和开业等事项尚待监管核准。
事实上,在发行此次中小银行专项债之前,广西还曾在年内发行84亿元专项债,用于东兴农商行、上思农商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宜州农村合作银行等21家农商行、农信社、农村合作社补充资本。
全年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
2023年以来,我国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节奏显著提升。证券时报记者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梳理,今年已有辽宁、黑龙江、广西、安徽、宁夏、陕西、内蒙古等16地陆续发行相关债券。截至12月11日,发行规模已达2082.8亿元,较2022年全年的630亿元增长约230%。
证券时报记者据Wind数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共有22个省份发行过超4600亿元的中小银行专项债,用于补充资本。其中辽宁、内蒙古、河南、黑龙江等北方省份是近两年间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较多的区域,这些地区的发行规模和节奏跟区域经济紧密相关。
与国有大行和股份行相比,数量众多的区域中小银行群体经营情况分化较为明显,盈利能力并不理想,抗风险能力较低。从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来看,这些中小银行的相关水平均较行业水平更低。非上市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更甚,因此,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补充资本是通行方式。
从发行额度看,后续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的额度仍保持充裕。今年2月底央行发布的《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20年—2022年新增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信达证券相关研报认为,结合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习惯留到未来年度结转发行,且未来年份可能还有新额度下达,因此剩余额度也只是暂时的,未来可能越攒越多。
资本新规即将实施
中小银行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的需求如此旺盛,另一大原因或在于监管。今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6月,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团队发布的研报分析称,整体来看,资本新规正式实施之后,由于其更严格的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中小银行竞争力将会下降,生存空间一定程度上被压缩,整体资本补充压力进一步提高。
明明团队表示,引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中小银行提供了一种资本补充途径,有助于中小银行稳定其资本结构,提高经营能力。此外,还有助于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为更多地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债务化解。
今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上再次提到“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持分类指导、“一省一策”原则,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实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
2023年,多省市在财政预算或预算报告中提到了有关中小银行化险和资本补充规划。其中,山西省提到在加强清产核资、追责问责审核等基础上,稳妥推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辽宁省提到要用好专项债券和中央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农信机构和城商行改革。鼓励各市完成清收处置中小银行不良资产任务,弥补改革化险成本。